發稿單位:都市發展局
發稿日期:112年10月13日
市府近期常接獲民眾來電查證土地相關資訊,據傳坊間常充斥許多不實傳言,若未加查證而貿然進行土地交易,容易致使權益受損。
都發局長徐中強指出,國土計畫依法將於114年4月30日前公告實施國土功能分區圖,土地利用都必須按規劃執行,後續縣市國土計畫每5年將進行通盤檢討,所以非都市土地之變更,有其法定程序且可公開查詢,地主不要隨意聽信坊間傳言,輕率脫手土地或收購土地,應於交易前充分查證以維護個人權益。
徐局長另指出,國土計畫針對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大多劃為城鄉發展地區(城1),其後續檢討變更仍依都市計畫法規辦理,不會因為114年國土計畫發布而受影響,地主應避免誤信不肖傳言而急於脫手土地。
此外,亦有謠傳某某都市計畫案已完成變更,藉以鼓吹地主進行土地交易,此類情事,地主應具備基本認知,舉凡都市計畫變更作業皆應以市府公告發布實施之內容為準。民眾若有買賣之需求,事前應查明相關資訊或逕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以減少日後爭議,並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