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財稅局
發稿日期:113年8月10日
受凱米颱風豪大雨影響,臺南部分地區造成淹水,為減輕受災戶之租稅負擔,臺南市長黃偉哲宣布減免房屋稅,且為便民,由財稅局主動辦理,免由受災戶個別向財稅局提出申請。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為減輕受災戶之租稅負擔,黃偉哲市長責成財稅局辦理房屋稅減免,淹水入戶達50公分以上房屋且有居住事實者,免徵114年房屋稅,財稅局將依據公所出具之「核發救助金清冊」主動辦理,免由受災戶個別向財稅局提出申請。財稅局舉例說明,某甲所有台南市1間4層樓透天房屋供自住使用,受凱米颱風造成該屋1樓淹水達50公分以上,某甲向所在地公所申請災損補助並經核准,財稅局會依公所出具核發救助金清冊主動辦理,將該屋1樓部分免徵房屋稅1年。
凱米颱風橫掃全台,造成對中南部嚴重災情,臺南市淹水入戶50公分以上住戶,南市府加碼1.5萬元慰助金,加上中央補助,一般戶最高可領3.5萬元;中低收入戶最高可領4.5萬元。淹水20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之住戶,南市府加碼提供每戶5千元的慰助金;若為中低收入戶,除了市府加碼補助的5千元,另有中央加發1萬元,共1.5萬元。泡水汽、機車,南市府也可加碼補助,汽車受損維修超過2萬元,機車受損維修超過2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