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公告本府經管之第二類漁港馬公第二等漁港因船舶席位已飽和,自即日起暫緩進港泊靠

澎湖縣政府公告本府經管之第二類漁港馬公第二等漁港因船舶席位已飽和,自即日起暫緩進港泊靠

依據漁港法第15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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