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廢止烏魚汛期海上作業規範,自即日生效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 農業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1月4日以農漁字第1131525591號公告廢止。 公文暨公告.pdf 相關文章徜徉在秋風拂面的秋意中,獻上最動人心弦的作品~「藝興盎然」-張明貴老師創作個展臺南校園廁所大翻新:美感、性別友善全面升級,師生好評不斷!臺南市地政局府城南籍圈圖台正式上線 全國首創 整合實價登錄與社區資訊 社區買預租 一鍵查詢 房價全掌握石門社區11月04日辦理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阮社區-福利社區化服務專案徵選計畫」暨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補助「臺南市社區營造計畫」成果發表南市勞工局「AI新浪潮 臺南薪機會」就業論壇今日登場 鼓勵善用AI工具 共創勞資共好雙贏台南市路邊智慧充電停車格將研議提高使用率方案臺南市孔廟文化基金會執行長石牧民請辭 執行長職務由文資處長林喬彬暫代【漁電共生稽查問題】黃偉哲:絕不容許業者心存僥倖,全面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