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水利局

發稿時間:114年11月17日14:00

 

因極端氣候日漸嚴重,短延時強降雨造成地區性積淹水威脅與日俱增,為避免本市大型土地開發利用行為影響周邊區域排水衍生水患問題,市府水利局積極落實出流管制計畫審查及監督作業,針對土地利用面積大於1公頃之開發案件,需依法提送出流管制計畫並經審查核定後方可施工。


水利局表示,市府為配合產業發展趨勢,計畫將本市中西區學產地變更為產業專用區及住宅區,面積為30.23公頃,藉此活化學產基金土地,引入半導體科技研發與數位及智慧服務產業,提升地方產業發展及多元性。於都市計畫變更階段,已依據「水利法」規定擬具出流管制規劃書送水利局審查通過,總核定滯洪池量體48,125立方公尺,後續於都市計畫變更通過後,需再依水利法提送出流管制計畫並經審查核定後開發單位才能進場施工。


水利局說明,出流管制的概念為藉由設置滯洪池、蓄水設施,將開發後所額外增加之地表逕流滯蓄於基地內,不得將其任意移轉至他處。以本開發案為例,區內雨水經由開發區內街廓之側溝收集後,先流入基地內至滯洪池,滯洪池吸納開發後額外增加地表逕流,等降雨停止後再將滯洪池內水量排出至民權路4段下水道最終流入鹽水溪,保障基地周邊南側民權路及西側華平路住宅區不因開發受到影響。


水利局表示,有關湖美社區一帶排水系統,為因應氣候變遷極端降雨情況,水利局已規劃辦理「臺南市中西區 C3 抽水站改建工程」,規劃增設 5 台 5.0 cms 抽水機組(含備用)、撈污及輸送設備、5 組直提式閘門及站用發電等機電設施,並興建地下 2 層、地上 3 層之抽水站體,以提升整體抽排能力。工程完成後可保護約 74 公頃區域,並強化湖美社區及周邊排水系統效益,相關計畫已提報中央國土署氣候變遷調適計畫爭取經費。


水利局強調,開發計畫如若依照水利法規範做好出流管制,既可促成經濟發展,亦不會造成基地周邊區域淹水危害,水利局亦會以最嚴謹的態度,落實審查開發計畫,並於開發案各階段加強查核,嚴格把關審核,共同打造韌性臺南。

     

    新聞稿來源:https://www.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0&s=878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