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15年度原住民住宅租金補貼 9月1日起受理 減輕租屋負擔安心居住在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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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6條保障原住民族居住權益,並照顧本市經濟弱勢原住民族家庭的居住需求,臺南市政府持續推動「115年度臺南市原住民住宅租金補貼計畫」,將於115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受理申請。

發稿單位: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發稿時間:115年8月7日 

 

為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6條保障原住民族居住權益,並照顧本市經濟弱勢原住民族家庭的居住需求,臺南市政府持續推動「115年度臺南市原住民住宅租金補貼計畫」,將於115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受理申請,符合資格者最高每月可獲3,800元租金補貼,協助原住民族家庭減輕租屋負擔,安心在臺南生活。

 

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居住是人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市府持續關心原住民族居住權益,透過住宅租金補貼政策,協助經濟弱勢族人減輕租屋負擔,讓族人安心居住、穩定生活,展現市府照顧原住民族的具體作為。

 

臺南市政府原民會主委白惠蘭Salau Kaljimuran指出,凡成年且設籍臺南市滿4個月以上之原住民,或戶籍資料個人記事欄已有「熟」註記者,符合本市無自有住宅及家庭所得、財產等規定者,皆可提出申請。申請時應備妥租賃契約、所得及財產證明、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等相關文件、並不得重複領取其他同性質租金補貼。補助金額依租賃住宅所在地及申請人家庭條件分級補助,市區最高每月補助3,800元,偏遠地區最高每月補助3,500元,依不同資格級別核給補助。

 

本計畫係市府自籌經費辦理,作為中央租金補貼政策之補充措施,以照顧未能獲中央租金補助之原住民族家庭,協助減輕居住負擔,提升生活品質。相關申請資格、補助標準、應備文件及受理方式,可洽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06-2991111轉8264施小姐或至官方網站查詢最新公告。

 

 

 

新聞稿來源:https://www.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0&s=8829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