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台南市政府
發稿日期:115年8月6日
針對近日有人刻意將中聯油脂事件責任導向台南市政府,甚至曲解食安相關法規。台南市政府今(6)日表示,食品安全攸關全民健康,有心人士以政治立場來掩蓋事實,不足為憑。
南市府衛生局強調,日前發布圖卡,是向社會說明主管權責及《臺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的適用情形。
台南市政府表示,整起事件之所以演變成今天的爭議,源頭就在於台中市長盧秀燕指稱台糖油品部在台南,痛批政院護航、企圖誤導民眾以為台南市政府就是本案主管機關,因此,黃偉哲市長才親自前往台糖油品事業部,目的就是釐清事實、澄清社會誤解,讓民眾了解油品事業部主要經營汽柴油及石油相關業務,並非本案食用油原料的生產或管理單位。
令人遺憾的是,當市府澄清錯誤資訊,清楚說明主管機關權限,通報流程,反而被指控是在替業者護航。南市府強調, 真正值得社會思考的是「究竟是誰一開始以錯誤資訊混淆主管權責 ?是誰刻意放大法令權責? 究竟是希望釐清真相,還是刻意延續錯誤印象?」
南市府指出,事實很清楚,該批「台糖未曾收貨、也未付款」的油品,來源為中聯油脂,原料端主管機關為台中市政府。然而,部分人士仍反覆糾結於「台糖未通報」、「台糖總公司設於台南」、「台糖砂糖事業部設於高雄」等論述,刻意將食安事件帶向政治攻防,而非回到制度面檢討。
針對外界對於《臺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的法律分析,南市府法制處表示,此條例是台南市依《地方制度法》制定的自治法規,依法由台南市政府負責解釋及適用。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法律意見,但地方自治法規如何適用,仍應依據法律規定及主管機關職權認定,而不是以個人評論取代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先查清楚事實,再依照法律判斷」,而不是先認定誰有責任,再回頭找法律支持既定結論。
法制處強調,法律不能只挑一句條文來解讀,更不能忽略法律適用範圍,只憑個人見解就直接推論法律責任。法律見解可以不同,但應建立在完整事實與法律分析之上,而不是將個人評論逕自視為法律定論。
法制處指出,法律人的責任,是讓法律回歸法律、讓事實回歸事實,而不是讓法律討論淪為政治攻防的一部分。若忽略法律適用範圍及主管機關權責,只剩下政治立場,真正受傷的不只是個案,更是人民對法治的信任。
新聞稿來源:https://www.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0&s=8829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