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議員質疑 民政局:區長遴調依制度辦理 落實適才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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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議員蔡育輝於今(6)日召開「區長調動、事涉地方發展,應建立制度、不能淪為關說酬庸」記者會,臺南市政府民政局表示,區長派任均依法辦理,並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及《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遷調實施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遴選與遷調作業。

發稿單位:民政局

發稿時間:115年7月6日16:50


 本市議員蔡育輝於今(6)日召開「區長調動、事涉地方發展,應建立制度、不能淪為關說酬庸」記者會,臺南市政府民政局表示,區長派任均依法辦理,並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及《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遷調實施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遴選與遷調作業,綜合考量機關業務需求、地方發展特性、人才專長及行政歷練,秉持適才適所、專業用人的原則辦理,相關人事調整絕非個別關說或酬庸,而是基於整體施政及地方治理需要所作之通盤規劃。

 

由於大臺南各行政區人文地理環境迴異,涵蓋科技重鎮、精緻農業、觀光休閒及都會文教等不同型態,因此在輪調上,市府特別強調「因地制宜、適才適所」,將具備相關背景之優秀幹部派任至最適切的區域,使其能將自身專業與地方產業精準對接,開創區域發展新局。

 

此外,民政局將加強督導新任區長之區政管理,並持續推動在職訓練。期盼透過扎實的實務培訓與考核,全面強化基層治理能量並提升為民服務品質,確保主管適才適所,進而培育優秀的國家高階文官,落實「培育在地治理人才」之政策目標。

 

 

新聞稿來源:https://www.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0&s=8823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