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預告修正「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第22條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本文112090802.pdf 公告112090802.pdf 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第二十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pdf 相關文章「南區喜樹灣裡市地重劃工程」獲頒勞動部第十八屆優良工程金安獎-優等,臺南市政府地政局開發工程連續兩年獲獎。早期發現治療效果好─口腔癌免費篩檢資格你符合嗎?賀!勇奪最高榮譽,臺南市政府榮獲全國唯一健康城市暨高齡友善城市卓越獎!「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快至登革熱防治中心網站瀏覽防治小撇步,無蚊好健康!一年一度臺南市日本日登場 黃偉哲:盼台日交流持續友好、深化移除綠鬣蜥中央與地方攜手合作 黃偉哲市長感謝中央採納地方建議「南區喜樹灣裡市地重劃工程」獲頒勞動部第十八屆優良工程金安獎-優等,臺南市政府地政局開發工程連續兩年獲獎臺南市第20屆農會總幹事候聘登記截止 38人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