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中央公費A肝疫苗批號107AC、108AA、118AE驗收未過,南市提醒幼兒家長先電詢醫療院所疫苗供應情形再前往接種。

因應中央公費A肝疫苗批號107AC、108AA、118AE驗收未過,南市提醒幼兒家長先電詢醫療院所疫苗供應情形再前往接種。

    國內常規幼兒 A 肝疫苗自107年1月起納入幼兒常規疫苗項目,年滿12個月以上之幼兒可接種2劑(間隔至少6個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近期發現幼兒常規接種使用之A型肝炎疫苗(下稱A肝疫苗)針筒外、橡皮封蓋、外盒有殘膠,已陸續封存,並要求廠商儘速安排換貨,目前預計9月恢復供貨。本局在接獲中央公告訊息後已立即協請轄內衛生所、合約醫療院所配合將不符規格疫苗進行封存回收作業,此次回收的疫苗批號包括107AC、108AA、118AE。提醒家中有幼兒的家長預接種A肝疫苗前,請先確認醫療院所該疫苗供應情形再行前往。臺南市預防接種合約醫療院所名冊可至市府衛生局網站( https://gov.tw/sR4 )查詢。

       本次A肝疫苗不符規格一事,疾管署已通報食品藥物管理署要求廠商啟動調查,經原廠確認為外包裝過程發生沾黏,導致外觀有殘餘黏膠,而針筒內藥品則有針筒蓋充分保護,藥品並未受到殘膠汙染,針劑完整性及無菌性亦均未受影響;惟考量此狀況仍不符規格,故仍進行封存換貨。原廠已變更藥品包材相關設計,後續將進口矯正後變更包裝之疫苗進行更換。疾管署考量國際間建議第1劑可於12-23個月接種,第2劑間隔6個月以上至12個月接種均不影響幼兒健康及免疫保護力,因此現階段未能如期接種者,請於疫苗恢復穩定供貨後再行攜帶幼兒前往接種。

       衛生局李翠鳳局長表示,預防A型肝炎感染,除接種疫苗外,應注意相關防護措施,包括注意飲水及飲食衛生,避免生飲、生食;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飯前、便後及處理食物前正確洗手;注意環境衛生及清潔以降低感染風險,籲請家長們共同留意防範。

 

發稿人:疾病管制科 蔡佳慈衛生稽查員

聯絡人:疾病管制科 林曉玫科長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轉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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