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區公所自113年5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報「113年度養殖漁業陸上養殖放養申報」囉!

安平區公所自113年5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報「113年度養殖漁業陸上養殖放養申報」囉!

一、養殖漁業放養量申報目的係為了解我國養殖漁業放養情況,亦作為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憑據之一,請養殖戶確實申報以維自身權益。

二、申報時間:自113年5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

三、檢附文件:申報人身分證、申報書一式三份、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區劃漁業權執照/其他許可文件影本及水權狀等水利機關核發之水源使用證明影本。

發稿人: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洪靖博 電話:2951915

新聞稿圖文來源: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台南旅遊網、台南市文化局、台南市圖等(本站僅為個人方便閱讀新聞使用,實際新聞內容以來源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