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大北門基層聲音!黃偉哲跨局處專案處理:從寬研議魚塭溫堤爭議、四年投入逾10億精進道路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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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今(10)日市議員蔡秋蘭於總質詢關切大北門區沿海魚塭塭堤遭裁罰及地方道路品質等議題,市長黃偉哲表示,養殖漁民為維護魚塭塭堤鋪設碎石磚塊,不能視為以垃圾、有害物質堆置在自家魚塭,惟若市府採訂定自治條例為漁民解套,立法審議過程需要時間。

針對今(10)日市議員蔡秋蘭於總質詢關切大北門區沿海魚塭塭堤遭裁罰及地方道路品質等議題,市長黃偉哲表示,養殖漁民為維護魚塭塭堤鋪設碎石磚塊,不能視為以垃圾、有害物質堆置在自家魚塭,惟若市府採訂定自治條例為漁民解套,立法審議過程需要時間,現階段市府將主動邀集漁業署及相關單位,秉持「輔導代替處罰」原則從寬認定,共同研商規劃管理辦法,在短期內協助漁民解決這類問題,讓漁民安心。黃偉哲也指出,市府自112至115年已於大北門區投入超過10億元經費推動基礎建設,未來將持續精進道路品質,打造「城鄉平衡、人本宜居」的幸福家園。

 

農業局說明,本案前已多次向中央請示,但農業部仍維持碎磚石混凝土於魚塭塭堤使用非屬合法使用之解釋,因此農業局已於114年辦理3場宣導說明會,向養殖漁戶宣導正確使用方式及申請合法使用。在違反使用部分,漁民若能舉證係遭惡意偷倒等非行為人者,或屬行政罰法第13 條之緊急避難行為,得予免罰並給予改善期,其餘未能舉證者,仍應依區域計畫法裁處。農業局長李芳林表示,類此違規裁罰案件共計17件,因本市114年遭丹娜絲風災及水災影響災情慘重,市府依此協助漁民爭取中央函釋或施作工法的調整。

 

地政局也說明大北門區魚塭塭堤填埋碎石土方案,現地違規案件來源為內政部衛星變異點,此類案件尚有部分待釐清,後續地政局將會與農業局專案研商辦理,若現地魚塭塭堤已將碎石磚瓦清除,或經農業局確認因風災等災害而鋪設的必要設施無違反規定,將不予裁罰。 目前違規裁罰的17件中,經以案情影響重新認定,大部分無違規事實,剩餘較有疑義部分,地政局與農業局將依違規事實再行硏議,協助漁民解決爭議。

 

在道路品質與公共安全方面,市府工務局表示,自112至115年,投入大北門區道路橋梁拓寬、路平改善、通學步道、公園闢建及重要建設等超過40案,總經費逾10億元,全力投入基礎建設。具體成效包括:一、成功推動「佳里區信義一街拓寬工程」及「謝厝寮抽水站至麻西橋道路拓寬工程」,大幅優化區域微循環、打通交通瓶頸;二、陸續完成包含南33、南34、南36、南40、南47等沿海與鄉鎮間多條重要區道之大面積路面改善,確保市民行車安全;三、構築人本通行空間,優化西港區慶安宮周邊人行環境,並完成後營國小、學甲國小等校園通學步道,守護學童與行人安全。四、優化休憩與動保空間,近期「佳里公園遊戲場改善工程」已順利完工;全台首座「公園化」的動保教育園區「學甲多功能教育園區」亦已正式啟用。

 

工務局強調,市府已備妥完善的開口契約,全面落實地方日常道路與基礎設施維護,確保災時搶修機具能在第一時間進駐到位,也將持續推進大北門區各項建設,為市民打造更安全、宜居的幸福家園。

 

新聞稿來源:https://www.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0&s=8818173